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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新聞外國有一位幾乎完全癱瘓的朋友申請安樂死,想起以前一篇文章:
生不如死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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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新聞外國有一位幾乎完全癱瘓的朋友申請安樂死,想起以前一篇文章:
生不如死
早在幾年前,首條安樂死法律已在澳洲北領地誕生。
這個問題,就像同性戀和墮胎一樣,該不該合法呢﹖一直爭論不休,當中涉及宗教觀點。宗教絕對性的價值觀不容衝突有妥協餘地,所以,即使改朝換代,法律維護傳統道德道德的面具,也很難改頭換面。
安樂死反對派堅持生死權不是由人來,是由神;另外,科技日新月異,難保明天沒有良藥醫好病人。而另一邊的說法當然是病者生不如死,倒不如讓他安樂死。我記得,很久以前,有一套電影由Jack Nicolson主演。電影內,他有一句對白,亦是電影的名稱——Whose life is it Anyway。一語道破病人的心聲:我自己不想活,還用你來決定我的生死﹖
病人與病魔爭扎,旁觀者都心酸難受,何況當事人﹖這大半年,我深切體會作為旁觀者的痛苦。所以,我不反對安樂死,但也絕不支持病者與他或她的家人輕言放棄。因為我相信堅持搏鬥到底,才能今生無憾。
北領地省政府表示,人民要清楚這條法例的嚴厲程度,不要湧往當地求死。被接納者,應早已受盡折磨。

突然想起一位世伯,在陳列室試床褥,一睡不起,這才真是安樂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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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聲音、文字續緣;添上攝影、烹調新趣....一個永遠的造夢者…走過大街小巷,終來到更接近自己的地方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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